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的管理,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结合面上项目管理工作特点,制定本细则。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浙科金发〔2006〕004号)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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