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签订符合免税条件的合同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处网站,在下载专区“横向项目免税合同及办理办法”里下载技术开发合同模板,并模板要求填写。

2.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合同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合同一式五份提交至科技处。
3.科技处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杭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经审核与网上登记后取回。
4.科技处保留一份,其余返回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持免税合同到计财处开免税发票。
常见问题:
1、只有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可以办理免税。
2、合同需采用浙江省科技厅(或国家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开发合同文本,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签订30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3、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源,明确技术标的内容,明确技术交易价款,如实表达双方互相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定名称,要与封面上的名称及公章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之一必须签字或盖私章,打印或联系人签字无效。合同要在有效期内才能免税。
温馨提示:
-联系人: 刘密 63741683 行政楼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