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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小助手

纵向项目立项(含人才启动)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4日   作者:

1.项目负责人收到立项通知后,即可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开始办理立项手续。

2.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使用项目新增功能进行立项,并将项目申报书、立项协议书扫描上传,录入信息确保真实,完整;录入结束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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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如不符合填报要求,退回并建议项目负责人修改或删除。

4.科技处进行复核,通过则正式立项,不通过将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或直接删除。

常见问题:

1.项目批准号为立项协议书上编号,非其他编号。

2.未认领经费的新立项项目学院、科技处不进行审核。

3.请区分所填项目是否为科技处负责管理的项目,如不确定,可电话咨询,以免误填。

温馨提示

联系方式: 孙 璇 63732747   行政楼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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