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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作者: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加快提升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更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根据《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 年)》有关精神,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浙江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具体《实施指南》附件1)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实施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 申报对象只限申报一个项目(高校以学院为单位,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

(四)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不得申报省局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9:00- 12月25日2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1.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拥有与该领域 相关的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载体,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正在承担相关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优先。

2.近三年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

4.相关技术领域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5件(国境外授权专利可按 1:2 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三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省知识产权奖(专利奖)的单位,或者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专利数量要求可减半。

5.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建设

1.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组 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已经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 游企业、行业组织、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建立了长效合作关系,形成了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2.近五年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

3.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拥有 与该领域相关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获得省级相关研发平台称号(上述称号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

4.在相关技术领域,以解决国家重点的 “卡脖子”技术作为研发方向,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近三年累计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50件以上。

5.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四、相关要求

要作为牵头单位申报的老师请仔细阅读附件1实施指南中的申报条件和项目任务,1220日前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同时鼓励老师与企业或其他院校合作参与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63740286,邮箱:linlin0615@163.com。


附件:1.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的通知

    2.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模板;

    3.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建设申报书+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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