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浙市监标准〔2021〕1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本省范围内(宁波市除外)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主导制定发布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是指《浙江省实施标准国际化专项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列明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
3.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验收通过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4.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验收通过的国家级标准创新基地。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申请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应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应提交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文件。
3.申请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专项资金补助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主导制定国家标准专项资金补助的,应提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发布的标准文本。
4.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验收报告。
5.对于新主导制定的标准,需将标准信息录入科研系统,并上传佐证。
以上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行政楼423办公室,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sszyx@zafu.edu.cn邮箱。申报截止时间8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朱育晓,联系电话:63740286(9290286)。
附件:1.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科技处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