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一)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三)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未来产业;
(四)我省重点打造的“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开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能有助于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流的研究开发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积累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具有明显的产业化应用价值或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研究提出若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明确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鼓励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省工程中心。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7月12日前将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1)、数据填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5928444@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陆扣萍,联系电话:63741683(9291683),地址:行政楼426。
附件:1.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技处
20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