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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6日   作者: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浙市监标准〔2020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度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本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等(宁波市单位除外)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961日至2020531日期间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201961日至2020531日期间新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和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标准。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本年度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

2.申请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应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应提交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文件。

3.申请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专项资金补助的,应提交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提案的中文说明;申请主导制定国家标准专项资金补助的,应提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发布的标准文本。

4.对于新主导制定的标准,需将标准信息录入科研系统,并上传佐证。

补助资金以横向课题形式资助项目负责人,按横向项目进行管理。以上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行政楼423办公室,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shenxt@zafu.edu.cn邮箱。申报截止时间8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沈晓婷,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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