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动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浙人社发[2017]132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横向项目劳务报酬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农林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文件要求,自2019年3月起,横向项目负责人需事先填报《横向项目劳务报酬发放申请表》(附表)方可提取项目绩效(激励)费,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表内申报数,一个项目一年限申报一次。
若教师当年需从主持的横向项目提取绩效(激励)费,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横向项目劳务报酬发放申请表》报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zafu.edu.cn,本次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3月12日。因横向项目立项资助存在不确定性,此表每月受理一次,10日为当月截止期限。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朱育晓,电话:63740286(9290286),办公室:行政楼423室。
人事处
科技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