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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 “科技兴林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   作者: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九届 “科技兴林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浙林会20191),第十九届“科技兴林奖”提名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十九届“科技兴林奖”包括科学技术奖和科学普及奖。

二、评选要求

第十九届“科技兴林奖”实行提名推荐制。

(一)项目奖要求

1、提名条件:参照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要求,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评价;(2)提名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3)所提名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4)提名推荐项目奖的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浙江省林学会会员;(5)在20181231日之前完成鉴定或者成果登记。

2、材料要求:(1)项目推荐书;(2)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3)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彩色扫描件);(4)经济效益和成果应用证明(彩色扫描件);(5)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6)其他附件。

3、其他要求:(1)提交的纸质材料中项目推荐书、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统一用小四号字的A4纸打印。成套材料一式两份(白色封面),项目推荐书放最上面,请勿另加封面,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另加13份推荐书(不需要附其它材料)。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4、提名推荐办法:申报人填写第十九届“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奖项清单(附件1)、浙江省第十九届 “科技兴林奖”提名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连同报奖材料一起报送至科技处。

5、因网评需要,请于2019212日起登录www.zjslxh.cn“报奖系统”栏目录入相关材料。

截止时间:2019225日。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沈晓婷,电话:637486159298615),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shenxt@zafu.edu.cn,办公室:行政楼423

附件:1 _______(学院)第十九届“科技兴林奖”推荐奖项清单

  2、浙江省第十九届“科技兴林奖”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

  3、浙江省“科技兴林奖”奖励办法(2017修订)

  4、“科技兴林奖”项目推荐书

                                             科技处

                                       20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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