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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作者:

 

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司将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的有关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据此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3年我司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1891日前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2.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者必须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申请项目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同意后报我司在线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简称依托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4.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组织工作
  1.本次项目清理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统称项目清理单位),由各项目清理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这次项目清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2.项目依托学校要在对本校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自查和清理基础上按附件公布的超期未完成项目清单督促协助项目责任人认真填写终结报告书》,依据结项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对不符合免予鉴定要求者要按照结项办法要求组织专家鉴定成果鉴定合格者方可申请结项
  3.我司将于年底公布本次项目清理情况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材料报送
  1.项目结项申请由各项目清理单位审核后可在上述规定日期前随时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
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3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4)项目申请评审书》1复印件)。
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原件3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
  (3)项目申请评审书》1复印件)。
  2.报送地址行政楼423办公室联系人徐睿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
电子版发送至20071006@zafu.edu.cn。(务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大学结项材料字样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一览表

科技处
201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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