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全省食品安全专家的函》(浙食安办函〔2018〕9号)要求,现将专家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本省和国内食品安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检验检测机构,食品监管部门等任职的食品安全专业型人才。涉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农产品种养殖、生物技术、食品加工过程安全控制、化学物理污染和安全控制、微生物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食品包装材料安全控制、食品检验检测、动植物源性食品安全和人畜共患病、食品毒理学研究、食品营养与保健食品、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等领域。
二、专家条件
(一)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三)热心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产业发展,能够及时掌握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趋势、存在问题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相关信息,积极参加活动;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经所在单位同意,本人自愿接受聘任,愿意接受派遣外出执行任务,和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报名材料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担任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老师填写《浙江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于5月2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两份交至行政楼423,电子稿发送至shenxt@zafu.edu.cn邮箱,学校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向相关推荐单位进行推荐。
联系人:沈晓婷,电话:63748615(9298615)。
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科技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