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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7-2029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9日   作者: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7-2029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2.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企业工作且业绩突出的可放宽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2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在浙江省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部署,在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及交叉学科具有发展潜质的基层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4.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未曾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二、支持方式

1.由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担任导师,对托举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每位培养导师在同一个培养周期内只能托举1名“青托项目”入选者。

2.在三年培养周期内每人资助5万元。

三、推荐名额

省科协托举总名额200名左右。我校推荐名额2名,各学院(部)限额推荐1名。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登录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系统(http://115.238.84.53:36789/ccpkexie),点击个人登录,浙里办扫码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后按要求在线填写《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申报书》(样表见附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校科协后下载申报书。

学院(部)请于9月4日前,将申报书PDF版和汇总表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至liumi@zafu.edu.cn,同时报送纸质申报书和佐证各1份。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3741683(9291683)


   附件:1.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申报表

       2.2027-2029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处、文科处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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