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化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赋能城乡融合发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征集一批2026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其中服务业、农业为专项领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8月15日至9月20日。
二、征集领域
2026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的原则,主要分为制造业与历史经典产业、服务业、农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各地市应结合特色产业和优势领域择优推荐,制造业与历史经典产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总数不超3个,同一领域不超2个,服务业和农业专项可另外再分别推荐2个;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与本单位职责相关领域项目(原则上不多于2个),具体如下:
(一)制造业与历史经典产业:纺织服装、五金机电、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茶叶、丝绸、青瓷等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航空航天、低空经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新兴及未来产业培育,节能降碳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碳排放核算与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制造以及低(零)碳园区、零碳(近零碳)工厂碳管理体系建设等。
(二)服务业: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现代交通物流服务、现代金融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商务服务、居民服务、养老托育服务、健康服务、文旅商体融合服务等。
(三)农业:“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农业发展平台建设、高标准农田管护、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农产品全链条监管、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美乡村建设、“共富工坊”建设、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等。
(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城市治理、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以及面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的9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养老托育服务、健康服务、文体服务等已纳入服务业领域的除外)。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二)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三)未发生重大产品(含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近三年内承担的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项目无不诚信行为或验收不合格、终止、违约等情形。
(四)具有较强的行业或社会影响力,发展潜力良好;单位规模和条件与所申报的标准化试点项目相匹配。
四、征集程序
(一)在线申报。各申报单位通过“浙江标准在线”(https://zlzx.zjamr.zj.gov.cn/bzzx/)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导出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主管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由主管单位在线审核。主管单位指申报单位所在地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主管部门。
(二)择优推荐。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推荐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期限前,将推荐函件与《2026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并上传申报系统。省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
要申报的老师请网上填写相关材料,将信息告知科技处,在2026年9月10日前将导出后的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一)交到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63740286(9290286),地址:行政楼423。
附件:1.2026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