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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实质性派生品种检测机构和相关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7日   作者:

各学院(部)、各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有关要求,为落实好林草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加快推进EDV检测机构和相关专家库建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现就EDV检测机构和专家开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检测机构推荐要求

1.独立法人。具备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检测资质、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或具有相关案件品种检测经验的优先。

2.人员配备齐全。技术负责人需副高以上职称,熟悉分子标记技术,从事分子检测技术5年以上;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3.场地设备符合要求。实验室场地和环境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先进的样本处理、分子检测、数据分析等设施设备。实验室管理规范、记录完整、运行稳定。

(二)专家推荐要求

1.主要推荐育种、分子检测、法律、国际履约等四个领域专家。

2.推荐专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自愿且有充足时间承担相关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是在业内得到同行公认的专家,熟悉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尤其是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3.育种专家应具有植物分类、种质资源研究、遗传育种、栽培利用专业背景,属于林草植物新品种审查专家,或国家林木良种(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专家,或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林木良种(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专家,从事新品种现场审查或良种(草品种)审定时间不少于5年。

4.分子检测专家应熟悉多种分子标记技术(MNP、SNP、SSR等),主持(或参与)过相关研究项目,具备开展分子检测的能力和经验。

5.法律专家应熟悉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从事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案件或主持过相关研究课题,参与过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的专家优先。

6.国际履约专家应熟练掌握英语,能够顺畅交流,熟悉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公约),参与过国际履约有关的事务或经常性参加国际会议。

二、推荐方式

(一)省级推荐。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等进行申报,每个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推荐每个领域专家不多于5人,推荐检测机构不多于5家。

(二)其他单位推荐。国家林草局直属单位及教育部直属高校组织本部门进行申报,推荐每个领域专家不多于5人,推荐检测机构不多于2家。

(三)院士自荐和推荐。院士可以自荐,或者推荐每个领域专家不多于3人,推荐检测机构不多于2家。

三、推荐材料

推荐的专家应认真如实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3),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推荐的检测机构应填写《检测机构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推荐的老师于6月30日前将材料(附件1、2、3及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linlin0615@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63740286


附件:1.专家推荐表

2.检测机构推荐表

3.推荐列表









科技处

2026年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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