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依托资助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国科金函计〔2026〕52号)要求,现就报送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助项目(三类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落实进展情况通知如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助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促进就业的有力手段,也是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的重要抓手。对于依托资助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社会保险补助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学院应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本学院资助项目负责人配合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动员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政策宣讲、专场招聘、直播带岗、典型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科研助理岗位宣传力度。要加强跟踪指导,定期掌握本单位通过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有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及时准确报送依托资助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落实进展情统计本院落实进展情况。
请各学院填写2025年9月1日以后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分别于6月27日、7月27日和8月27日16点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参考格式见附件)发至科技处。请确保三次报送的落实进展情况无重复,如无相关进展,可不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孙老师,电话:63732747。
附件:2026年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表
科技处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