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申报的校内遴选与培育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自然科学类重大科研成果(平台)培育办法(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要求,拟申报浙江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人严格参照《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按规定格式如实填写项目提名书。
2.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摸底筛选、统筹组织推荐,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拟申报项目报送至科技处。
3. 提名书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提名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423,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
4. 学校将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对入选培育资助项目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自然科学类重大科研成果(平台)培育办法(2025 年修订)》实施管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陆扣萍,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邮箱:koupinglu@zafu.edu.cn,地址:行政楼423。
附件:1.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
2.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科技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