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林草青年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第十七届林草青年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作风廉洁,学风正派。
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中国林学会有效注册会员(以中国林学会会员发展与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学校可推荐3名候选人,候选人不得多渠道重复推荐。
本届林草青年奖获奖人数不超过30名,往届获奖者(原林业青年科技奖、林草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人才。
(二)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推荐单位的把关作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纪律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程序,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三)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林草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四)每位候选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应为与候选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
(五)各推荐单位组建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荐名额进行上报。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七)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八)各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九)候选人获奖后,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林学会组织的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林草青年奖推荐表》(附件1);
2.请对应报送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以及其他必要的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3.《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2);
4.《林草青年奖候选人信息简表》(附件4,报送Excel表格)。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拟申报人员名单于2026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推荐材料(学院内排序)于2026年5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评审后确定推荐人选。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陆扣萍,电话:63748615(9298615)。
附件:1.林草青年奖推荐表
2.专家推荐意见表
3.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
4.林草青年奖候选人信息简表
科技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