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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5日   作者: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由省政府质量奖、 创新奖和省知识产权奖等奖项组成。

(一)省政府质量奖由质量奖和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组成。

(二)创新奖由质量管理创新奖、标准创新优秀贡献奖和标准创新组织奖组成。

(三)省知识产权奖由省知识产权大奖、专利奖、商标奖、 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组成。

(四)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表彰周期为2年,今年为申报评选年。每届质量奖、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质量管理创新奖、 标准创新优秀贡献奖获奖项目各不超过10个,标准创新组织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省知识产权大奖每届不超过2个,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个、二等奖不超过90个、三等奖不超过180个。允许奖项空缺。

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合并申报;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标准创新优秀贡献奖标准创新组织奖合并申报。

二、申报原则及范围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遵循公开、 自愿和推荐相结合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生态保护的项目。

(三)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标准创新优秀贡献奖授奖对象为在经济社会发展某一重要领域,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 (包括计量技术规范、认证技术规范)或组织标准实施推广,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标准创新组织奖授奖对象为在促进标准化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四)省知识产权大奖授奖对象为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重大改革创新突破,产生重大示范引领效应,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取得重大成效,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综合管理项目。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授奖对象分别为对推动提升区域或产业技术竞争力、品牌影响力、要素支撑力、文化软实力具有积极作用的专利、商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五)各设区市、省(部)属有关单位要结合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浙江精品品牌建设等深入开展奖项培育工作,持续提升培育对象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荐优秀项目(组织)争创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

(六)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按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申报对象。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工作,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或作出突出贡献。

3.近3年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情形,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重大有效投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质量奖”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附件1所列基本条件。

(三)申报标准创新重大(优秀)贡献奖、标准创新组织奖申报对象应当同时具备附件2所列条件。

(四)申报浙江省知识产权奖申报对象应当同时具备附件3所列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的项目(组织)应提供材料见附件1。

(二)申报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标准创新优秀贡献奖和标准创新组织奖的组织应提供材料见附件2。

(三)申报知识产权奖应提供材料见附件3。

五、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质量奖、创新奖

1.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书面(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其中证实性材料单独装订)和电子材料(提供u盘或者光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于2025年11月21日前交到科技处。

  1. 学校对申报奖项的相关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申报期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联系人:林琳,电话:637402869290286),邮箱:linlin0615@163.com,地址:行政楼423。

     

    (二)知识产权奖

    1.名额: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

    2.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书面(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学院严格审核所提交的材料,2025年11月25日前汇总排序后报送科技处。

    3.学校组织校内评审,对拟提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通知拟提名的项目进系统填写,省知识产权奖评选系统开通时间为12月1日8时,填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期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联系人:陆扣萍,电话:63748615(9298615),邮箱:koupinglu@zafu.edu.cn,地址:行政楼423。

     

    附件:1.省政府质量奖申报须知

         2.省标准创新奖申报须知

       3.省知识产权奖申报须知

 

 

                                                     科技处

                                                                  2025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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