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2026 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科学基金独特作用,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一)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联合基金项目六个类别组织申报。
重点项目增设“青稞”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人员,属于林学学科青年学术骨干(以林学学科成员名单为准),2025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具备承担重点项目同等能力。应具备纳入“白名单”的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撑条件。鼓励海外引进但尚未承担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报。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迈瑞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冠名设立迈瑞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杭州联合基金,与金华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浙中科创走廊联合基金,与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等联合资助方设立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条件和申报通知有关要求,各学院务必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需求导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请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三)突出成果导向。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并取得2024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请重大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会通知到学院。
(四)优化分类资助。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杰青(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2026年度起原管理科学领域研究由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统筹予以资助。
(五)培育青年人才。当年杰青项目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杰青延续项目滚动支持,今年验收的可登录系统查看是否符合条件;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探索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要求在校就读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
(六)实行限额推荐。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各学院推荐指标后续通知。“青稞”项目学校限额3项。
(七)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6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已承担在研省重点研发加计划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已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青稞”项目。
(八)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脱密后提交。
(九)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请。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从7月15日开始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进行网络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考操作手册(附件5)。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管理办法》(附件6)中的申请条件和申请须知中的相关规定。
申请须知请参看:
https://zjnsf.kjt.zj.gov.cn/insiis7/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389550767920119808
(二)审核推荐。
1.各学院应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对本学院同年同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予以重点审查,避免重复申报。并于8月4日之前将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科技处,8月6日下午17:30前完成学院审核推荐,不予推荐的予以退回。
2.申报“青稞”项目的申请人请于8月1日9:00之前完成系统提交,并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到科技处,学校将统一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通过知名科学家举荐方式申报杰青项目的申请人,需先将知名专家举荐信上报基金办,经审核通过后再填写申报材料。上报时间7月15日至8月1日。举荐科学家包括国家“双一流” 学科或 A 类基础学科负责人、任“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家科研机构负责人的两院院士、任省基金委委员的两院院士、任科技咨询委委员的两院院士,每位知名科学家可自主举荐1 位杰青项目申请人,该申请人可尚未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
五、咨询方式
1.校科技处
孙老师,0571-63732747
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
郑圣彪、高敏,0571-81053276、81053277
附件:
1.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2.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
3.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4.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5.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6.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