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杭州市)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需求,为做好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杭州市)项目(以下简称“杭州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工作,现就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方向
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强化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围绕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能源与化工、人口与健康等领域,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问题,梳理凝练其中的核心与关键科学问题,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协同创新,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策源地和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征集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相关领域理论基础好、研究能力强的科研人员,围绕重点领域和方向并按照项目实施期限4年等要求填报重点支持项目指南建议,做到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议人及潜在申请人资格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符合2026年度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并具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面上项目或1项重点项目及以上经历或同等水平。每条指南建议潜在申请人应不少于2人(包括指南建议人)。
(二)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国家基金委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了解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
(三)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为杭州市内注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或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市属医院、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若通过其他在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申报,请同时向杭州市科技局单独报送。企业需会同在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市属医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提出指南建议,向杭州市科技局报送。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
(四)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科学性: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具有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直接经费260万元/项左右)的申报要求,且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
2.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精炼,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并按附件的相关说明填写。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选择一个最匹配的科学部和最新的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
3.包容性: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的问题,同时也应避免过于宽泛。
4.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杭
州市的需求、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瞄准杭州市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鼓励由重点龙头企业提出产业技术需求,由高校和科研院所对照合作企业技术需求凝练瓶颈技术中的源头科学问题。
5.安全性: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内容。
6.实践性:请提出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关内容的建议人,充分听取产业专家和企业专家意见。
(五)限项要求
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及其共同限项项目类型见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六)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鼓励在杭依托单位与杭州企业、市属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共同解决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
三、征集时间及方式
请指南建议人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杭州市)指南建议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请各学院汇总之后于7月23日之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科技处孙老师,0571-63732747。
附件:
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杭州市)指南建议表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杭州市)指南建议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