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校内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农业丰收奖。在2023年、2024年通过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未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推荐一等奖项目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科技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审。多个子成果整合申报奖励的,必须提供整合后成果的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证书。推荐农业丰收奖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限市及市级以下单位。
(二)技术进步奖。在2023年、2024年通过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未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推荐一等奖项目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科技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审。多个子成果整合申报奖励的,必须提供整合后成果的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证书。推荐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附成果登记证书与成果查新报告。
(三)推广贡献奖。在农业技术推广、开展为农服务和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面取得显著业绩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或科技管理服务工作连续10年以上或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连续5年以上。近5年来推广应用农业技术3项以上或获科技成果奖、工作奖2项以上。
二、推荐材料
推荐书各一式20份,相应附件材料1份。推荐书须加盖公章后上报。推荐书、公示函、推荐函内容必须一致无异议。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三、推荐要求
(一)本次科技奖励采取差额评选。学校可推荐技术进步奖。
(二)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最多可分别推荐15人、12人。丰收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最多可推荐20人,二、三等奖最多可推荐15人。主要完成人须与项目验收或评价证书一致。以主体类申报的,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须为企业主体和主体人员。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重复人员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收齐后报送至科技处(学院排序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陆扣萍,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邮箱:koupinglu@zafu.edu.cn。
附件:1.2024年度浙江省农业丰收奖汇总表
2.浙江省农业丰收奖推荐书
3.2024年度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汇总表
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5.2024年度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汇总表
6.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表
科技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