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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2024年度总结及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8日   作者:

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22〕12号)(附件1),现开展校级科研机构2024年度总结及评估工作

一、涉及机构

2024年以前成立的48理工类校级科研机构(附件2)。其中,2024年成立的机构只提交总结,不参加评估。

二、工作内容

1.年度工作进展及成效;

2.下一年度目标任务;

3.机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三、工作流程

依托学院认真组织好院内校级科研机构梳理及年度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及机构调整变更申请(如有)经学院审核后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组织评估。

四、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37日前将总结材料一式1份(A4双面打印)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稿发送至liumi@zafu.com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637416839291683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

        2.理工类校级科研机构名单

        3.浙江农林大学校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总结

 

 

科技处

                            2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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