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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作者:


各学院(部)、研究院:

根据《中国林学会关于申报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候选人的通知》(中林会组字〔202486号)、《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和《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方式

对每名托举对象每年支持10万,连续支持3年。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进行科研设计、选题,在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多地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力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为他们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申报条件

托举对象需政治思想素质好,潜心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研诚信、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基本条件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被托举人应为199211日(含)后出生,女性科技工作者可适当放宽至199011日(含)后出生;

3.获得博士学位;
        4.2024630日及以前注册入会的中国林学会有效会员。以中国林学会会员发展与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5.与林业草原紧密相关的学科;

6.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7.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本届项目重点关注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申报名额与有关要求

1.我校可推荐1名托举对象候选人;

2.托举对象候选人应落实3名正高级职称的托举导师,其中至少1名托举导师来自非单位;

3.各推荐单位需对托举对象提供科研支持、搭建学术平台,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大胆创新,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有力保障;

4.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国林学会会员资格时间长的候选人,优先考虑

、申报材料

请学院(部)、研究院于20241121日前提交《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WORDPDF《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WORD版)发送至liumi@zafu.edu.cn

联系人:老师   电话:637416839291683


附件: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表格



科技处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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