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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作者: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重点项目试点增设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现就启动2025年度优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采取宏观引导、单位举荐、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举荐制。

、申报要求

被举荐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聚焦青年人才。托单位全职人员(须将申报前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还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将依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申请当年11日未满40周岁,具备承担重点项目同等能力。鼓励优先举荐海外引进但尚未承担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聚焦重点领域。国家科研机构、省实验室的被举荐人研究方向应属于“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学研究。

(三)聚焦平台支撑被举荐人应具备省部级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撑条件

(四)聚焦学科建设被举荐人申请的项目内容与林学相关,能支撑林学登峰学科建设。

)实行限额举荐。我校推荐名额2个。

)加强统筹协同。优青与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重复支持。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优青不得与同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优青

)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请。2025年度优青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workguide?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

(二)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报从2024111日开始请拟申报人于115日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学院于115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推荐排序表,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

1.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郑圣彪、高敏,0571-8521497028170882

2.校科技处

孙老师:0571-63732747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推荐排序表


                    科技处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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