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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5年林草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   作者: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推动林草新型标准体系落实落地,满足各林草领域标准需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现组织征集2025年林草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林业和草原新型标准体系》,优先支持名词术语、分类、方法等基础通用类,整合修订及采用国际标准的申报项目,严格控制新制定标准。

(二)本次同步征集林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报项目应完成前期研制工作,形成较为成熟的标准草案,从项目立项计划下达至提交报批材料不超过18个月。

(三)已发布的林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因个别技术指标、文字表述等内容影响标准使用,或者对原标准内容进行微调时,可以申报标准修改单予以修改。有关程序参照《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

(四)存在超期未完成林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的第一起草人不得申报项目,各申报单位、相关标委会应审核把关。

(五)申报项目一般不涉及专利。如涉及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要求,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

(六)采用国际标准的,应当符合国际组织的有关版权政策规定同意。以国外标准为基础起草的,应当符合国外标准发布机构的版权政策。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对照林草新型标准体系领域范围,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领域标委会。

各标委会按程序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应征求主管业务司局单位的意见,按项目优先安排顺序排序后,将申报项目报送科技司。

归口有关业务指导单位但没有相应标委会的申报项目,报送相关业务指导单位审核,由业务指导单位报送科技司。归口科技司管理领域的申报项目,报送科技司审核。

二、申报要求

请申报老师1018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inlin0615@163.com同时,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给相应标委会。书面材料与电子版填报不一致、信息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63740286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征集2025年林草领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 林草领域标准申报项目汇总表

3. 林草领域标准修改申请单

4. 林草领域标准项目立项建议书

5. 林草领域标委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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