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国卫食品发〔2021〕34 号)及《国家卫健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监便函〔2024〕122 号)要求,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现征集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建议要求
(一)符合《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国卫食品发〔2021〕34 号)要求,主要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二)助力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提供科学支撑。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风险评估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
(二)符合《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四条情形规定的,不列为省级风险评估项目。
(三)立项建议应一并提出风险评估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单位应当为相关领域的技术机构、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等,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熟悉国家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政策。
(四)项目负责人应当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熟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态度严谨,责任心强。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接受省级评估委员会的技术指导、监督以及对结果审核。
三、项目申报程序与时限
(一)请申请老师填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如有多个立项建议请分别填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 2024年9月29日,扫描件和 word 版发至邮箱: linlin0615@163.com。
附件:1.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集2024年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建议的通知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