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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   作者: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2025年度“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围绕三大科创高地,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合作项目。本年度共设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对口支援与协作项目”2类项目,具体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载体联合研发项目”“科技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等(详见附件)。

(二)申报主体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充分利用国际、港澳台地区、长三角区域等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

(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对口支援与协作项目最高补助60万元。鼓励我省单位与帮扶地企事业单位合作申报实施“科技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牵头单位按合同约定,可拨付不超过财政补助经费的50%至帮扶地合作方。

(四)科技合作领域项目不纳入推荐限额管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须附上合作协议,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达成共识,具有明确的分工。对口支援与协作项目须由帮扶地驻地指挥部出具推荐函。

(五)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限项申报、资金、科研诚信及伦理等方面详细要求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s://kjt.zj.gov.cn/art/2024/8/23/art_1229225203_5362267.html)

二、申报方式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根据榜单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2),由所在学院汇总之后于98日之前将意向汇总表发科技处。

(二)请拟申报的老师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进行网上填报。学校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95日至9月1917:30。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须签署并上传诚信承诺书。

(四)咨询方式

校科技处:0571-63732747

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附件:1.2025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指南

 2.2025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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