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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省院合作林业科技和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作者: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做好2025年省院合作林业科技和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省院合作重大项目。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项目类别、主要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二)省院合作青年科学家项目。限方向领域,对有创新性、探索性、引领未来林业发展的项目进行申报。

(三)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重点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富民产业发展推广2019年以后完成成果登记的成果现行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省院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申报对象为浙江省省属涉林科研院校、省级林业相关单位和中国林科院及所属所(中心)。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省级林业相关单位和中国林科院所属在浙单位。其中:省级林业相关单位申报上述两类项目时,申报内容必须与本单位主要职责密切相关。以上项目实施地点均要求在浙江境内。

(二)申报资格。项目主持人实施期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进行申报正在承担省林业局科技项目(含尚未验收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科学家项目主持人应具学位,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学位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实施地优先考虑山区26县。省级科研院校(所)需推广单位自有成果。

(三)文本编制省院合作项目参照《浙江省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省院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申请书》编制(详见附件2);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参照《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请书》编制(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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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材料和受理时间。纸质材料盖章版一式14份,于7月29日上午12:00点前由学院统一送交行政楼426室,申请书(word版本)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uansun@zaf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本次项目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每类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4项至省林业局。请各学院将申报项目汇总后报送科技处。申请人应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3732747(929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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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省院合作林业科技和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浙江省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省院合作林业科技项目申请书

3.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请书

4.申请人承诺书

5.2025年省院合作和省本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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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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