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同行遴选、导师引领、需求导向、共同培养”为原则,开展2024-2026 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青托项目”)。现组织开展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企业工作且业绩突出 的可放宽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被托举人应为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含),女性或医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含)。在浙江省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 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我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3大科创高地及15大战略领域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4.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 潜质;
5.未曾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二、支持方式
1.本项目设置培养导师制,由本学科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担任被托举人的培养导师,承担托举、指导责任,为被托举人的学术成长与专业发展提出规划建议。每位培养导师在同一个培养周期内只能托举1名“青托项目”入选者。
2.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一)鉴于我校推荐名额仅1名,故各学院(部)、研究院限额推荐1名。
(二)请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以PDF和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1.《2024-2026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5份)。提名单位有关人员信息和单位意见先不用填写。
2.《2024-2026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人选简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份)。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3742747(9292747)。
附件:
1.2024-2026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表
2.2024-2026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人选简表
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