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函》的要求,决定开展浙江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技术研究与技术推广服务的相关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熟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了解秸秆综合利用前沿科技,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从事秸秆利用工作且取得一定成绩;原则上专家委员会成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正高级技术职称人选;鼓励推荐秸秆利用效益高、行业内技术领先的秸秆利用企业代表;
(三)对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胜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胜任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程序
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本人申请、学院推荐相结合产生。申请人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附件1),各学院按照突出代表性、权威性,兼顾覆盖面的原则进行推荐,并将专家名单(附件2)汇总后,于2月23日前将电子稿报送至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陆扣萍,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邮箱:koupinglu@zafu.edu.cn。
附件: 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