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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作者: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 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及以后出生)。

4.20231231日及以前注册入会的中国林学会有效会员。以中国林学会会员发展与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二、推荐名额

中国林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荐2名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学校择优推荐1名。每位候选人只能由一个渠道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 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推荐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 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5.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

6.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 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7.各推荐单位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上报。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为进一步为科技工作者和推荐单位减负,在推荐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候选人

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 1)。请发送 word版、签字盖章后的 pdf 扫描版。

2)附件材料。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请将所有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电子文件发送。

3)《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附件 2)。请发送 excel 版。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请发送盖章后的 pdf 扫描版。

5)征求意见表。请发送盖章后的 pdf 扫描版。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填写《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 3)。

2.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须提交《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候选人 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评审专家名单、确定推荐的人选、 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请发送盖章后的 pdf 扫描版。

五、材料报送

请学院汇总后于126日前将候选人简表(附件2)报送至科技处,学校评审后将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陆扣萍,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邮箱:koupinglu@zafu.edu.cn地址:行政楼423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科技处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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