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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   作者:

各学院:

近期,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在学校集中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学院要组织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 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处理。

学院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若无撤稿论文可在表中填写无。

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学校将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令)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 221号,以下简称221号文)要求进行调查。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2021 年1月1日以来学院老师被撤稿论文的梳理(浙江农林大学为第一单位),填写附件1,自然科学学院交到科技处,文科学院交到文科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文科处,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63740286,崔丽春,联系电话:63748530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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