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知联办〔2020〕20 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推荐要求的老师积极申报入库,并于10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人签字后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423。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沈晓婷,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邮箱:shenxt@zafu.edu.cn。
科技处
2020年10月21日
上一篇: 关于2020年度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拨付的通知
下一篇: 转发:关于推荐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