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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作者:

学院(部)、各部门

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受资助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上交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计划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年12月18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集中寄送

省基金办将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审批工作。

()非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书、申请书并彩色打印(各三份)确认签字后上交至依托单位审核盖章。项目负责人将审核盖章后的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省基金办各存档一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企业联合基金项目(华东医药)

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计划书、申请书并打印(各四份),确认签字后报送至依托单位审核盖章。省基金办组织完成后续盖章工作,留存给省基金办、企业联合资助方的计划书后,将计划书(二份)寄送至各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将依托单位转交的计划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企业联合资助方、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慧玲,联系电话:63732747(929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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